阿里七七

阿里巴巴是我哥

在北平

脆脆鲨:

没去过北京,也不了解民国,基本靠臆想。 @955 






两只泥色的坛子立在一方墙角,千玺走过去蹲在它们旁边,坛上有一圈圈水纹,他仔细摸过,倒是不脏,于是凑近深嗅,一股淡淡的泥土咸腥味。大门那锁扣轻响,他便如被人用力拍打的皮球,弹回自己床上。


 


门外走进来一个穿灰色棉袍的青年人,他冻极,拿条黑围巾裹了半张脸,此时回到烧了炭的屋内,便觉得热,偏偏围巾绕在一块,一时解不开。他嘴里诶呀诶呀地叫唤,千玺看不过去,帮他弄开。


 


“憋死吾了,谢谢。”王俊凯是浙江人,来北平一年半,还留有一点家乡口音。他放下买得油纸包得各色点心,坐在客厅桌前大嚼特嚼,枣糕的碎屑飘下来,他也要用手接着吃掉。


 


千玺看他十分像运煤的骆驼,嚼干草可嚼半晌。


 


他们是一校的学生,共租了校旁的一间屋子。住这里的学生许多,屋主为了多租给这些穷学生,放几张床,一屋可住两人或三人,非常便宜。王俊凯是才搬到这来,他之前住在南边一点,只是他室友搬回学校去,他一人不愿担这租费,另觅得这处。倒和那边没差多少,只是室友太过冷僻,不喜欢讲话。


 


他觉得北平人好像都不大爱讲话,独爱静静一个人喝茶写画。一临近冬天,他就想念家乡,水乡温柔,冬天比不得北平朔风凛凛,尘沙漫天。他发现室友正盯着他手中半块饼看,就从袋里掏出一块给他。


 


千玺接过那块饼,左右看看,先放下了,去烧一壶水,泡了香片端回来,给自己和王俊凯各倒了杯。“这是做什么?”王俊凯捏着杯子,他只回了声,“太腻。”


 


这是他为人处事的道理,先得看看这块糕腻不腻,再想想得泡个什么茶,万事需得谋定而后动。除了他时常因为看书而忘记吃饭,别的事情千玺几乎是称得上是一板一眼,王俊凯有时觉得他念中文念出一股数学的味道。


 


千玺吃完枣糕回房,换了睡衣,趁王俊凯还没进来,又蹲在那两坛子旁边,敲敲碰碰。王俊凯一进来,他又四平八稳地躺在床上。王俊凯没他那么穷讲究,脱了外袄外裤就窝在被子里。他是非常畏冷,入冬后时常手脚冰凉。因为千玺不喜欢闻炭味,炭盆放不进卧室,他每每都冻得僵直,窝在被子里还不停上下牙打颤。


 


于是夜里时常听到打字机一般的声音,磕磕响,千玺不言不语,睁眼盯他半天才睡着。


 


“有这么冷吗?”“冷煞人了,诶呀,我的脚都冰了。”他说完牙齿打架打得更厉害,千玺听着听着,觉得像是古代战前擂鼓声,他想想,要是派一百个王俊凯前去以牙擂鼓,一定场面恢弘,想完暗笑。


 


后一日,王俊凯上课回来,见人眉头紧皱,脸色铁青,瘫在他们吃饭的桌上,模样像是心脏病病人犯病。他连忙快步走过去蹲下身问他,“怎么了?可是哪里疼。”半天只听得一句,“饭,饭。”千玺是饿昏饿的胃疼,王俊凯先给他喂了点热水,又烧了一锅泡饭,端来桌上时候,千玺还是半死不活得倒在那里,王俊凯拿下他手上的书,一翻是本庄子。“现今不兴辟谷修道了。你别练了。”千玺夺回书来,“莫要打趣,教训我。”


 


“你们这些学外文的,不懂此中道理。”王俊凯进屋开了一个坛子,舀出一枚咸蛋,听见他说这话,风风火火冲出来,“什么叫学外文的,难道我这二十年来不是生在这儿的吗?”千玺盯着他舀出的那枚蛋,一时不想反驳,只是问,“哪来的鸭蛋,坛子里来的?”


 


“是我老家带来的。还一坛雪菜。”王俊凯说起家乡的腌货,也把之前的话忘了,他把略尖那头往桌上一磕,再剥掉点,就露出雪白的内里。王俊凯打下一点蛋白放在千玺碗里,“大家只当咸蛋唯蛋黄油多色红为好,不论蛋白如何。有些蛋白腌得不好,十分粗糙,吃起来不细腻。”


 


千玺点点头,拿过来戳蛋黄,“说是这么说,我只爱吃黄。”他一个人吃完大半锅粥,王俊凯劝他,“就这样简单一餐,你不至于没时间吃。”“没有。”他又拿起那本庄子读,嘴里偶尔嗯嗯啊啊的。


 


睡前王俊凯又打起颤来,耳里听见千玺在笑,不知他是睡梦里笑,还是笑话自己,故转过身对墙睡,又听见背后悉悉簌簌的,忽然就有个人压下来。


 


也不算压,只是隔着被子挤在他身后,又将一床被子搁上来。“这是做什么?”他们这张单人床很窄,千玺一躺下他便连身都难翻。“我实在听不下去,但又闻不了那炭味。两个人挤一块,你总该暖一点了。”


 


王俊凯脚踩在千玺脚上,他知道自己脚冷,就往里缩,千玺在他脑后说,“踩吧。”他说话时热气喷在王俊凯耳后,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一个冷颤。“还是冷?你这是底虚内冷,需治治才好。”


 


“这怎么治。”“食补。”


 


隔天两个人约好,千玺带他去吃羊头肉,他天真问,“是哪一家店。”“这哪有什么店,听见胡同里叫,循声买就是了。”这便是他不乐于呆在北平的另一原因了,他是不太喜欢这些七拐八拐又随处可见的胡同。


 


他不如北平人好似生来就有的方向感,有时他连南北都分不清。有些胡同不大宽阔,两边还摆着各种小摊,人一多起来就难走了。此时,他眼看着千玺被一个父亲扛在肩头的小姑娘挡住,再下一眼就找不见了。


 


王俊凯只好站停在一个摊子前,看人摆出不同花样的虎头鞋来。摆摊的老太太问他可要一双,他摇手说家中并无幼儿,才寒暄完,旁边气喘吁吁跑过来一个人,千玺问他,“怎么跑这来了?”“我一时没看见你,又不敢瞎走,才等在原地。”


 


“如何走散,往前直走便是。”他因找人跑了几条胡同,说话不免有点冲撞,王俊凯不服,“我又不曾来过这,直走后倘或遇到岔口,又该怎么走?”话说得如烈火烹油,千玺不说话拉着他便走,天冷王俊凯两手揣在袖中,围成一圈,千玺就勾在圈内,半拖半拽,走得飞快,王俊凯在后头诶哟地叫唤,千玺转头,“我以为你被拐走,稀里糊涂被卖去做苦力。”“我如此大个人怎会被拐。”“我如何知道。只是以前小时候听人讲过。”


 


他话里小时还真是小时,旁的记不得半分,只听得家里老姆姆说,有个半大小伙青天白日,被人拉走。老姆姆自以为千玺还小,听不懂话,和窜门的人探讨半日那走失青年悲惨下场,用词凄切,叫人胆寒。


 


他心里越发着急,这事就越要窜到脑门,他本该呆站一会,想想王俊凯能去哪儿,一时心里尽是那位身单力薄的同窗被人呼来喝去的下场,于是顾不上许多,如无头苍蝇,看到一条胡同就找一条,急得一身冷汗。


 


“回神,回神。”王俊凯喊他两声,他看着眼前这个笑嘻嘻的人,心神将定,王俊凯揣着手给他擦擦汗,“你看你这样挎着我,我像不像一个篮子。”千玺手动一动,他就将脑袋一摇一摆。


 


你以为喜欢上一个人的情景,是有多惊心动魄,波澜壮阔,不过是他站在面前,摇头摆脑,问你他像不像个篮子,你便心跳如雷,血液四处奔腾。


 


千玺迅速转回去,以免紧张过头,他身后的篮子还在丁零当啷得说话。走得深一点就能听见羊头肉的吆喝声,筐子里还有各种热腾腾的内脏,千玺惯吃羊脸,叫人切了薄薄一片,撒椒盐佐料。怕王俊凯吃不惯这个味道,特意挑净肉,膻味轻。


 


他倒没什么不适,好吃得跳脚。回去晚上睡觉却还是冷冰冰的,千玺在他背后说,“这难道是一天就能好的?”王俊凯勉强翻身对着他,“总得有点成效。”“你现在暖和吗?”他靠着千玺的体温暖起来,小鸡啄米般点点头。


 


千玺拍拍他的头,他也伸手拍拍他的,千玺摸摸他耳朵,他捂着耳朵,“耳朵可不能乱摸。”“为何。”“耳朵是身上聚福地方,摸了福气就没有。”千玺笑他,“你还信这个。”他摸索着将挂在脖子上的小印掏出来。天黑千玺看不清,只拿手摸。


 


那是一方玉制的小印,约两节小指大小,印上不知刻的什么神兽,千玺摸了半天没摸出来。“我姆妈还在世时说,我若有病有灾,这印可替我挡一挡。”王俊凯敲敲这块印,“自然是不大可能的,然而我要是遇着什么难处了,摸一摸它总觉得心安。”


 


他后来说着说着打起瞌睡,千玺趁他睡着摸摸他的耳朵,南边人偏白,风沙小,皮肤细腻,他耳后隐约见血管。想起他说摸耳朵没福气,又摸摸自己耳朵,好歹把自己的福气传一点给他。


 


已是民国二十三年,他是个大学生,才几分钟前笑话过此事。乡间迷信,不过街坊亲戚,口口相传,他看王俊凯已窝进被里,原是先迷于人,而后才有信。


 


王俊凯这几日突感北平并不如以往冷,实在是千玺总带着他穿街走巷,人一挤在一团,热闹起来,身上就暖。他们一起去爬香山,偏不挑颜色最好的秋天,非要在万木凋零时候,还在清晨,很是冻人,王俊凯带了一壶开水,他体虚,走没两步就喘。


 


“你看,身体底子好,便就不怯冷。”千玺时而拉他一下,王俊凯说,“该中午来爬,日头足,好晒晒。”香山有许多寺,千玺是不信的,他们就蒙头爬,赶在日出前达顶。整个北平笼在薄雾里,百年皇城威严,如此肃静。等红日初升,雾散开,那些茶馆酒肆开张,朔风里糅杂着烟火气息,吹来也要柔软几分。


 


所想不及所见万分之一,他偷懒斜靠在千玺身上,看这座刚刚活起来的城市。千玺问他,“是否很好?”“是。”


 


他们一起去吃包子,大蒸笼打开,一阵热气扑面而来,他们皆爱吃肉馅的,边吃边瞎转悠。最后王俊凯买回去一只画眉,眼周围一圈白,看着机灵,上蹿下跳,却不轻易开口,非有人逗他才叫。性格很像千玺,外表沉静,要相处惯了才好。


 


他不知道,生鸟买回去大都不肯叫,要练,练个一年。千玺在他们窗上沿打了个钉,用来挂鸟笼,王俊凯晨起,买早饭顺带遛鸟。他起得早,问千玺吃什么,千玺眯瞪着,说要吃葱炒猪肉馅的蒸饺,一直断断续续描述这蒸饺多好吃。


 


“你一咬,就有汁流下来,诶呀。”王俊凯回他一句,“晓得了。”


 


画眉遛了一年,总算叫得十分响亮,王俊凯也就给千玺带了一年的各种薄皮包子。他逐渐习惯在北平生活,逐渐习惯身边有千玺这样一号人物,有时甚至觉得,离开了这,离开了他,自己生活便了无生趣。


 


这一年春天,王俊凯他们几个同学共翻译一本列夫托尔斯泰的书,几个人合力也要翻到夜深,千玺窥看,全是长条字码,一厚本俄语。他那年古汉语考得很好,皆是因为陪着王俊凯。王俊凯看他瞌睡,不时问他书中词句何意,他也一一解释,后来王俊凯还抽空去听了一节中文系的课,老师不怎么讲书上内容,兴起唱一段绍兴戏。


 


王俊凯问千玺可听得懂,千玺靠在王俊凯手臂上,说,“只求韵律动人,就算听懂。”王俊凯笑笑,他一本地人也不太听得懂,只听音律,赞他知己。“我可不想只当个知己。”话王俊凯听见,只不表态。


 


这事该有多惊世骇俗,换作其它人,只怕要跳起三丈,以后见人就躲远,最好不见。王俊凯心里想,他这告白,实在太过潦草,自己不能这样,要认认真真回答才行。


 


托尔斯泰的书翻完,他们一社的要一起拍张照,王俊凯去买西装,千玺喊他不要太费心,拿尺量了他腰围肩宽。“你还会做西装么?”他看千玺记着数,不免问他,他神秘笑笑,说,“静候佳音便是。”


 


过几天,有一个穿着都十分西式的人来敲门,手里提着一套黑色西服,王俊凯开得,问他找谁。他说易烊千玺,千玺出来,拿了衣服就要关门,门外人问他,“你何时回家?”“有时间就回。”他敷衍了事,只管叫王俊凯试衣服。


 


衣服合身,就是他不会打领带,手足无措地看着千玺。千玺矮身帮他系上,王俊凯只能看见他发顶与鼻尖,系完他问,“我如何,英俊吗?”千玺替他把肩膀处褶皱拍平,“十分英俊,十分有精神。”


 


“是吗?要我说,你才是世上最好看的。”他语气平平,千玺一时没反应过来,等醒悟过来,怕自己晚了,但他还是站在面前,微笑,眼里是吴地温柔水波,溺死也让人心甘情愿。“我也觉得,你最好看。”


 


一段时间里,常有人跳什刹海示爱,大概是春天到了的缘故,年轻人总有几分耐不住,不做点什么对不起这好时光。千玺一日替王俊凯遛鸟回来,就见有人跳进水里,大喊姑娘名字,他凑热闹也扒着人看。看完觉得有意思,他这么个生活粗糙的人,看人家跳一回水,想起一些琐碎事。以小处见情,他愿意一时为你跳海,却不见得能为你日日买早饭,一年复一年。


 


他们将要毕业,王俊凯不知是留是走,时局不安,北平便是旋涡,就业也难。千玺倒很随便,“去哪儿,我们总是一起的。”王俊凯一时难抉择,倒是有一天,一个人请他喝咖啡,是那个有一年来送过西装的人。


 


他是千玺哥哥,他们兄弟两长得不像,谈吐倒是如出一辙,很温柔。他说了许多话,例如千玺家里,世上人情道理。王俊凯默默啜一口咖啡,这种东西喝起来很像中药,苦而泛酸,再放两颗糖就更恶心,他赌气回到,“我是毕业要回去的,他若愿意,我们就一起走。他要是不愿意,我就一个人走。”


 


说完就走,自觉很是潇洒。也许沙尘太大,他眼睛酸涩,走回去看见千玺,埋在他胸口哭了。之前不过勉强支撑,只是未见伤心人,他抽噎着说,“我受委屈了。”千玺拍拍他,“什么委屈?”


 


说不出的委屈,他实则认真听完千玺长兄的那一番话,话很在理,只是不合心意,他不知道千玺是何家庭,也不知他家权势,更不知他在家里是掌上肉。他觉得自己蠢,拿脑袋撞千玺胸口,他眼泪鼻涕流了一脸,还埋在千玺胸口。


 


“我家里务农,种许多绿色菜,庄稼人按天行事,很信命。但我不大信,读书来北平,只信人力。我一度不喜欢这里,当时肯定读完书就回去,后来遇着你,觉得此地也很好。又觉得冥冥中有缘,命也可信。北平好也不好,命也可信可不信,事情说不出福祸。”


 


他哽咽,千玺搂着他,“你这是悟道了。”他破涕为笑,“我要一个人回去,分别也难说长短好坏。”千玺看他,严肃道,“我可不悟道。”“我决定好了,你有许多事,一个人才能想得明白。时间许多,你要好好想。”千玺不退让,不放开他,王俊凯抱抱他,“我走时,你要来送我。”


 


多奇怪,他曾念念不忘的故乡,此时要回去了却舍不得。千玺抱着他的脑袋,在他耳边反复说,“等我。”王俊凯只是摘下他那小印,放在千玺手里,抵着他的脑袋,“北平,真是我伤心地。”说完车要开,他速速用家乡话对千玺说了一句,我喜欢你。


 


他回去,以前的老师帮他介绍工作,千玺的信每隔两星期寄来一封,只问他好,并说一些家常事,信末总是敲着小小一块,王俊凯印,他只是偶尔回信。他回家来,也好像潜移默化地不太爱说话,父母已都亡故,他与叔叔一家住在一块,年末收到千玺来信,说他下月准备起身来浙江。


 


那天初雪,他映着烛光读信,想起羊头肉的滋味来。回信给他,说他即刻回北平。


 


许久没回来,北平萧条许多,连着乌鸦都少见,黑云压城城欲摧,时局动荡。


 


羊头肉薄薄一片,齿颊间椒盐香,人甫一出生便通过食物感知生存,俩人站在风口里吃得欢快,不管明年如何变化,他们依然向荣热烈生长,在人间,在北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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